全職太太想離婚不知“家底”,黑龍江一法院發(fā)出首份申報令
2023-03-12 19:47:54 來源:平安龍江網
近日,黑龍江省大慶市高新區(qū)人民法院向一起離婚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發(fā)出《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要求雙方如實申報夫妻共同財產。
記者了解到,這是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該院發(fā)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目的是推動查明離婚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的財產狀況,公正高效地化解離婚案。
全職太太想離婚不知“家底”
2011年,家住大慶市高新區(qū)的小麗(化名)和小軍(化名)結婚,婚后生有一女。
為了全心照顧孩子,小麗辭去了工作,做起了全職太太;小軍是做生意的,平時只管掙錢,不太顧家。
據小麗陳述,婚后,丈夫小軍一直掌握著家里的經濟大權,行事霸道,啥事都得聽他的,時常對小麗和孩子發(fā)火,多次動手毆打小麗,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小麗到法院起訴離婚。
小麗表示,她和丈夫結婚12年,對丈夫絕大部分財產情況不詳,只知道有房產一處、轎車兩輛,銀行賬號、基金、股票等財產若干。
為了保障自己和孩子的生活,小麗求助法院維護其合法權益。
本次起訴,是原告小麗的第二次起訴,法官在與雙方當事人溝通過程中,被告小軍表示不同意離婚,對于共同財產范圍、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yǎng)權方面,雙方存在較大爭議。
不如實申報承擔法律后果
如此情況下,該怎么辦?
法官表示,《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離婚訴訟期間,夫妻雙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報全部夫妻共同財產的義務。
對此,高新區(qū)人民法院向雙方當事人送達了《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離婚案件財產申報表》,告知雙方當事人填報要求、權利義務及不如實申報的法律后果,并列舉了主要財產類型和重要財產信息,將申報夫妻共同財產變成雙方法定義務,促使雙方當事人依法如實主動申報夫妻共同財產。
該申報令由法院依法作出,具有司法嚴肅性,如當事人拒絕申報,或經對方當事人核對經法院調查,發(fā)現存在虛假申報行為,將可能構成妨礙司法秩序,虛假陳述、虛假訴訟,法院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太謝謝你們了,有了這個財產申報令,也就解決了我的難題,我和孩子的合法權益也就得到了保護。”小麗對法院這一新舉措點贊,不停地感謝法官。
說法:確保公平公正處理財產
針對此案,法官表示,在離婚案件糾紛中,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存在隱匿、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時有發(fā)生,這給法院查清夫妻共同財產帶來了極大的挑戰(zhàn)。
過去,當事人往往依賴于申請法院開展夫妻共同財產的調查,或通過離婚后財產糾紛予以救濟,但由于財產已被對方隱匿、轉移,在無直接證據且難以查清的情況下,導致當事人部分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護。
大慶市高新區(qū)人民法院依據《婦女權益保障法》之新規(guī),創(chuàng)新這一訴訟新舉措,發(fā)出《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離婚案件財產申報表》,進一步明確了申報夫妻共同財產屬于當事人的法定義務以及不如實申報將面臨的法律后果,有助于或推動促使當事人主動申報、誠信訴訟,有助于解決離婚訴訟中存在的“夫妻共同財產難以查明”的困難,便于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地查實當事人的財產狀況。
另外,夫妻共同財產申報這一新舉措的推行,推動了法院全面查明離婚訴訟當事人財產情況,確保公平公正地處理財產爭議,也為離婚案件日后的調解、化解雙方矛盾糾紛奠定了基礎。
本網編輯:徐光輝 審核:袁建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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