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預訂“不可取消” 消費權益更不可“取消”
2024-10-26 11:14:55 來源:中國婦女報
國慶假期將至,不少消費者選擇在網上提前預訂酒店。然而,平臺上部分酒店規(guī)定“不可取消”或僅支持“30分鐘內免費取消”。一旦行程有變,消費者可能面臨退訂難的問題。即使提前多天申請取消,也將被扣除房費。這樣的規(guī)則究竟是否合理?消費者又該如何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有的消費者在取消訂單時,距離入住還有很長時間,并不影響酒店客房再次售出。一些酒店卻規(guī)定“不可取消”或僅支持“30分鐘內免費取消”,取消則要扣除全部房費,比如提前半月仍要扣費,這顯然是一項“霸王條款”。酒店此舉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架空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酒店預訂“不可取消”,消費者權益更不可“取消”?!吨腥A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條明確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對于消費者取消訂單的情況,不宜采取“一刀切”的方法,把退訂的潛在風險全部轉移到消費者身上,損害消費者權益。可以參考機票或者火車票的訂票規(guī)定,根據(jù)取消訂單時距離入住時間的長短“階梯式”收取費用,兼顧酒店與消費者雙方的權益。
不僅是酒店預訂“不可取消”、退訂難,到了國慶等旅游旺季,酒店業(yè)冒出不少“魑魅魍魎”,比如一些酒店住宿價格普漲,超出了合理區(qū)間,“酒店刺客”頻現(xiàn)等等。
酒店不能成了“黑店”。要推動國慶期間旅游市場住宿業(yè)規(guī)范經營,防范無良商家趁火打劫、趁節(jié)打劫,防范“酒店刺客”“霸王條款”侵犯消費者權益,需要監(jiān)管部門加強對旅游市場住宿業(yè)的監(jiān)管力度,在旅游旺季集中整治“酒店刺客”、酒店預訂“不可取消”等亂象,并督促酒店制定合理的退訂規(guī)則與條款。消費者需要增強維權意識、防范意識,選擇正規(guī)平臺預訂酒店,并事先了解清楚相關收費標準與取消規(guī)則等,避免踩坑。一旦權益受損,消費者要通過正當渠道進行投訴、舉報,維護好自身合法權益。
不能讓“酒店刺客”“霸王條款”繼續(xù)在旅游市場橫行,要加大懲處力度,提高酒店經營者的違法違規(guī)成本,這樣此類亂象才不會有生存空間。只有加強法治力量,形成各方合力,建立并完善長效化、常態(tài)化的治理機制,才能保護好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規(guī)范旅游市場秩序,維護良好的旅游消費環(huán)境。
本網編輯:徐光輝 審核:袁建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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